女大学生微信卖香烟 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现在在校大学生做微商也再平常不过,稍微进点货,或者干脆做代理,一部手机就能赚钱。不过,昨天丽水松阳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被告吴某是在校女大学生,做微商,但是她卖的是香烟。

小吴是青田人,还在大学读书。今年4月至10月间,吴某的微信朋友圈开始卖香烟。她的烟来自于上线卖家,都是走私或假冒外烟。小吴通过微信,以每条烟加价人民币5至10元的方式销售。

但是香烟是特殊商品。销售香烟必须取得专卖许可资格,且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昨天法院认定吴某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69000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5000余元。案发后,吴某主动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

最后,法院判决吴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本报首席记者肖菁通讯员木易


编辑: 毛小月

扫码下载云上随州APP
互联网视听节目AVSP:鄂备2016020 工信部备案:鄂ICP备07503269号-3 公安备案:鄂公网安备42130202004508号 法律顾问: 随州广播电视台法务部 随州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络媒体 楚北网(http://www.yunsuizhou.com)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商务合作tel:13997880585 QQ:48089144 邮箱:hbsztv@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