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纪委监察厅通报2017年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情况。新闻发言人、省纪委宣传部部长张正义通报有关情况。
发布会介绍,据省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中心调查,2017年,人民群众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满意率比上年上升2.44个百分点,比十八大前上升35.24个百分点。
去年,湖北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并巩固发展。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了换届之年纪律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5580件次,同比上升12.1%;立案25826件,同比上升15.4%;处分党员干部22561人,同比上升9.7%。其中,立案审查厅局级干部案件121件,县处级干部案件1207件。惩处“关键少数”力度加大,全省查处各级一把手案件1643件,同比上升53.6%。省纪委立案审查了杨天然、周松青、丁么明、黄家喜、罗涛、程颖、马文洲等有影响的案件。“四种形态”有效运用,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省共处置问题线索51655件,其中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6107人次,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的占比分别为51%、41%、6%、2%。对反映失实的23559件问题线索予以澄清了结,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派驻监督力度加大,省、市、县纪委派驻(出)纪检组立案同比分别上升30.1%、68.8%、37.1%。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渐成常态,全省共查处管党治党失职失责问题961个,问责党组织104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102人,党纪政纪处分403人。全省立案审查涉及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55件、违反组织纪律案件695件,同比分别上升20.9%、18.3%。
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06个,处理4400人,分别上升2%、3.77%。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亮剑,在全省部署开展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文山会海、照抄照转等专项治理,全省共整改各类问题14363个,处理和问责5715人。
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171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03人,责任追究3175人。运用大数据开展扶贫领域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省立案3713件,党纪政纪处分2312人,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取消35.59万人不符合政策享受的扶贫款物,将51.95万名符合扶贫政策的群众纳入享受范围。认真调查核实中央环保第三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18个方面74个重大问题线索,省纪委对221名责任人诫勉或纪律处分,其中对23名省管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对7名省管干部予以诫勉;同时,责成76家责任单位和265名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2017年,省委开展两轮巡视:一轮对10个市(州)、20个县市区、2个省直单位开展巡视“回头看”;一轮对31个贫困县市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通过巡视,共发现面上问题2145个,问题线索1002件。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省管干部87人、县处级干部102人。各市州党委共对7324个地方和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面上问题21199个,问题线索8190件。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党员干部1706人。
全省追回各类外逃人员39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1人,“红通”人员3人,中央追逃办予以充分肯定,省委、省政府为在蒋谦、王诚建案件追逃追赃工作中有功集体和个人记功、授奖。防逃机制日趋完善,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局面逐步形成。
目前,全省市(州)、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已全部依法产生,2018年1月底省监察委员会依法产生。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全省将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组织开展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巡查和涉案款物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纪律、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零容忍”、严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全省立案审查173名纪检监察干部,处分145人。其中,省纪委立案审查纪检监察干部11件,处理厅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