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检察院公开审理不批准逮捕案件

日前,随州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尤某交通肇事案进行了公开审查,并邀请本案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亲属及被害人亲属等各方代表参与听证会。

今年4月7日,尤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沿舜井道行驶,该车前部右侧与前方行人胡某相撞,造成胡某当场死亡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尤某立即报警。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尤某承担此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审查逮捕阶段,尤某亲属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对方谅解。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随州市检察院对审查逮捕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公开审查过程中,侦查机关阐述了提请批准逮捕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害人亲属认为对方积极赔偿损失并赔偿到位,可以谅解对方;嫌疑人亲属向检察机关提出了不批捕尤某的申请。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该院严格对照审查逮捕条件,依法对尤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者: 彭铄 )

编辑: 彭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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