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故意划损他人轿车被拘留

近日,随县公安局洪山派出所连续接到两起报案,二人都称自己的轿车车身被划伤,民警通过对两辆轿车的检查,发现车身划伤的痕迹非常相似。

办案民警随即并案开展调查,分组进行现场勘查和走访摸排。通过调取视频监控,民警发现案发当晚,一名男子头戴一顶大檐帽,慢慢出现在监控中,他对一辆福特车进行多次划损,一分钟后又将停在福特轿车旁边的宝马车身划伤。

5月10日,嫌疑人叶某被抓获,经审讯,叶某称自己酒后用烧烤串钢丝划伤了他人车辆,现在非常后悔,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目前,违法嫌疑人叶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恶意划伤汽车是一种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轻者将被处于行政拘留,如果损失达到一定数额,就构成犯罪。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师亲、舒明 )

编辑: 师亲、舒明

扫码下载云上随州APP
互联网视听节目AVSP:鄂备2016020 工信部备案:鄂ICP备07503269号-3 公安备案:鄂公网安备42130202004508号 法律顾问: 随州广播电视台法务部 随州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络媒体 楚北网(http://www.yunsuizhou.com)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商务合作tel:13997880585 QQ:48089144 邮箱:hbsztv@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