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起坐飞机每次要多掏10元,国内航线调整燃油附加费

自2018年6月5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销售2018年6月5日(含)之后的航班,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征收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0元上调为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0元上调为人民币10元。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因不足10元,此次调整免收。

二、 2018年6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18年6月5日(含)以后,不再按照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

编辑: 钱思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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