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随州市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今年年底前完成

11月26日,我市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要求市直事业单位车改工作在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在2019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市、区)垂管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与市、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同步完成。

作了哪些规定?一起来看看

市直企事业单位车改范围包括哪些

据统计,市直事业单位共有122家,实有工作人员6518人,目前配有各类车辆287辆。

我市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范围明确为市直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范围为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非在编在职人员公务出行仍按原有方式保障,不在本次改革范围之类。

关于改革节支率标准

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总额较改革前降低7%以上,否则将进一步压减保留车辆、缩减公务交通补贴范围、降低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补贴发放标准和范围

市人民政府武汉办事处、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在岗人员可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随州日报社、随州广播电视台领导班子成员、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市管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可发放交通补贴,其他人员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及采用其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

关于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车辆核定

在确保节支率达标的情况下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由市车改办从严核定。对于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采取“自主核定、编制管理”的改革政策。此外,根据有关规定,市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完成后,所有车辆将参照党政机关的做法,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市直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保留工作用车

市职业技术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副厅级)可自主选择保留实物保障工作用车,但需报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严从紧审批,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事业单位负责人(副厅级以下)一律不配备实物保障工作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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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融媒体新闻中心:鲁京京 )

编辑: 融媒体新闻中心:鲁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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