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办法

湖北日报讯(记者韩晓玲、通讯员王珊珊)近日,省“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湖北省“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为鼓励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打击制售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的违法犯罪分子,净化出版物市场和网络文化空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我省出台了有关奖励办法,对举报人员以书面、来访、电话、电子邮件、互联网、手机APP终端或者其他形式,举报涉及“扫黄打非”的有关非法活动,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将按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按规定,对举报反映涉“黄”涉“非”问题和线索,形成行政处罚案件的,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奖励;形成刑事案件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至1万元奖励。举报的有关非法活动(含网上网下)被列为全国、省“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或有其他特殊重大贡献者,可按照每案所涉及出版物(包括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经营额的2%以内的奖励金予以奖励,个案奖励金不超过60万元。


编辑: 毛小月

扫码下载云上随州APP
互联网视听节目AVSP:鄂备2016020 工信部备案:鄂ICP备07503269号-3 公安备案:鄂公网安备42130202004508号 法律顾问: 随州广播电视台法务部 随州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络媒体 楚北网(http://www.yunsuizhou.com)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商务合作tel:13997880585 QQ:48089144 邮箱:hbsztv@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