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区间测速和违反禁止标线交通违法抓拍处罚的公告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拥堵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等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对我市辖区道路部分路段实施并启用区间测速和违反禁止标线违法抓拍处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区间测速

(一)路段:1、随州大道(新316国道)淅河至尚市;2、迎宾大道福银高速何店出口至白云大道;3、青年西路炎帝大道至擂鼓墩大道;4、编钟大道麻安高速出口至白云大道;5、麻安高速随州西段。

(二)限速标准:各路段的限速标志和测速提示标志设定的速度。

(三)处罚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予以处罚。

        二、违反禁止标线

(一)路段:1、城区道路施划黄色网状线位置;2、道路中心黄实线位置,包括单向压越标线位置。

(二)查处方式:智能交通电子警察抓拍或路面执勤民警现场查处。

(三)处罚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违法代码:13450。

上述道路区间测速和违反禁止标线抓拍处罚于2017年1月10日正式启用。

特此公告。

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月3日

编辑: 刘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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