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曾都区公安分局府河派出所
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

1月11日
违法行为人程某
未经报批
在管制区域内
违规飞行无人机
府河派出所在工作巡查中发现后
依法上门将其传唤到案

经查
程某的行为违反了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相关规定
依据该条例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依法对程某
处以行政处罚

注意了!!!
无人机不是想飞就能飞
法条链接
2025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便已明确将无人机“黑飞”纳入妨害公共安全范畴;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多次强调,要严厉打击无证、未报批飞行等行为,将安全监管贯穿低空经济发展全过程。2026年1月1日,该法与更新后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同步正式实施,两部法规形成联动、协同发力,共同规范低空空域管理,标志着我国低空空域管理进入“双法共治”的新阶段。与以往相比,新规进一步强化了监管力度,明确了处罚梯度,大幅提高“黑飞”违法成本。核心要点尤为值得关注:
01
明确空域管理边界
120米以上空域原则上为管制空域,需提前申请获批后方可飞行,微型无人机在120米以下适飞空域飞行也需完成实名登记。
02
细化处罚措施
对未实名登记飞行的,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的,不仅可能被没收设备,最高可处1万元罚款,情节较重的还将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03
拓展监管覆盖
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无人机、升放携带明火的升空物体等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形成全链条管控体系。

安全、文明飞行
是每个无人机使用者的责任飞行前务必熟悉当地空域规定和相关要求避免因违规飞行带来法律风险新的一年让我们都守规畅飞、平安相随!
通讯员:张博 欧阳倩
编辑:晨歌
编审: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