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使用“清廉随州”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工委、监察局,市直各部门,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

为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顺应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时代发展的趋势,充分发挥新技术、新媒体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纪党规教育中的作用,共同推进清廉随州建设,市纪委监察局于近期推出了“清廉随州”微信公众号。现就推广使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推广到位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清廉随州”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应用工作,通过下发通知、利用微信或QQ群等方式,多渠道宣传推广,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群众利用“清廉随州”微信公众号开展学习,确保推广使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认真组织,强化监督,形成学用常态

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关注“清廉随州”微信公众号,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示范,党员干部要带头关注使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员干部关注全覆盖。市纪委监察局将把关注推广作为宣传工作的一项指标进行考核。

  三、“清廉随州”微信公众号关注渠道

1、扫描二维码关注;

2、在微信客户端搜索“清廉随州”关注;

3、扫描市纪委监察局网站(www.szlz.gov.cn)右侧二维码关注。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清廉随州”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和使用工作。3月31日前,各县、市、区纪委,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工委,市纪委各派驻机构,没有派驻纪检组联系的垂直单位将《“清廉随州”微信公众号关注使用情况统计表》汇总后报市纪委宣传部。

联 系 人:罗瑞恒

联系电话:0722-3593102

电子邮箱:szjwxjs@126.com

附件:“清廉随州”微信公众号关注使用情况统计表

中共随州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

编辑: 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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