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微博、微信公众号需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1月12日消息:网信办11日发布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第六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具有新闻舆论或社会动员功能的应用向社会公众提供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据悉,该意见稿主要规范的是关于时政类的新闻:包括经济、军事、外交、政治等公共事务。关于提供这类信息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可能要面临许可门槛了。

对于其他领域的新闻(电商、互联网、娱乐等)暂时未受影响。互联网舆论监控趋紧,估计大量的财经类、时政类公众号面临洗牌。

《规定》称,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编辑: 王鹏

扫码下载云上随州APP
互联网视听节目AVSP:鄂备2016020 工信部备案:鄂ICP备07503269号-3 公安备案:鄂公网安备42130202004508号 法律顾问: 随州广播电视台法务部 随州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络媒体 楚北网(http://www.yunsuizhou.com)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商务合作tel:13997880585 QQ:48089144 邮箱:hbsztv@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