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窗被“瘦身”工商调解获赔偿

日前,随州广水市工商局关庙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防盗窗产品规格不达标而引起的消费纠纷案。    

7月24日,消费者吴先生花900元在关庙镇某不锈钢加工门店订做了厚度为1.5毫米的不锈钢圆管防盗窗。安装好后,吴先生无意中从剩余的材料中发现制作防盗窗材质的厚度比订购时薄很多。吴先生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便找到该门店要求重新安装防盗窗。可门店负责人辩称,不存在质量问题,如重新安装,所产生的费用应由消费者承担。为此,双方意见分歧,产生消费纠纷,协商未果。

接诉后,工商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反复调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责令该门店重新制作规格为1.5毫米不锈钢钢管的防盗窗作为赔偿,一起因防盗窗材质“瘦身”而引起的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工商友情提示,消费者在选购防盗门窗时,要注意四点:一要选购正规商店;二要根据自家的经济情况及家中整体装饰风格确定材质;三要现场查看;四要留存购物凭证。

来源:随州日报 通讯员:李端、高东

编辑: 刘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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