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通报8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2006年至2016年间,随县殷店镇四方村党支部书记涂恒杰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妻子及岳父移民身份,违规领取移民后扶资金10800元。涂恒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08年11月至2014年11月,随县吴山镇联华村原党支部书记、主任王道国和村原财经委员刘锦均等人违规操作,套取移民后扶资金13.9万元入村集体账,用于其他村务开支。王道国、刘锦均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2016年3月,广水市杨寨镇中心中学副校长杨新民隐瞒其教师和副校长职务身份以及在武汉购有商品房等家庭财产状况,捏造务农身份替其子杨某在广水市文华高中申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并被审核通过,领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400元。杨新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5年1月、2015年10月广水市杨寨镇金鼎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张月华和该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王建华、阳维信,社区党总支委员邓金平、易元安,利用职务之便,在自身不符合享受廉租房补贴政策的情况下,5人合计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资金10376元。张月华、王建华、阳维信、邓金平、易元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03年4月,广水市太平镇正科级干事兼民政办主任李福义妻子蔡某以患病为由,向户籍所在地李店乡申请自己和两个孩子共计3人的城市低保,2005年至2012年共领取城市低保金25565元。李福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2015年11月,随州高新区淅河镇金屯村村委会委员金玉敏违规将一家4人申报并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时在脱贫后仍享受产业帮扶政策,该村会计杨明刚对其审核把关不严,识别不精准。金玉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明刚进行诫勉谈话。

7、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随州高新区淅河镇幸福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黄家兴妻子冯某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840元;2016年2月,黄家兴以其本人名义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贴7500元。黄家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2014年11月至2016年9月,随州市曾都区南烟墩村原党支部书记、主任谢国训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国家涉农专项资金及集体资金合计40915元;2007年至2016年9月,张楚洋在担任该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国家涉农专项资金及集体资金合计41657元;2014年11月至今,雷训传在担任该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国家涉农专项资金及集体资金合计41701元;2012年1月至2016年9月,包义国在担任该村村委会委员、主管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国家涉农专项资金及集体资金合计41617元;2012年至2014年11月,吴登清曾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利用担任村委会干部的职务之便,贪污、侵占国家涉农专项资金及集体资金合计40585元。谢国训、张楚洋、雷训传、包义国、吴登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编辑: 刘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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