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开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期房最高贷80% 现房最高贷70%

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满足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和改善居住条件。近日,随州市出台实施了《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据悉,该办法自印发之日(2017年8月7日)起执行。

什么是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能满足购房资金需求时,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同时,自愿申请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管理中心负责按照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审批、发放、回收,并对所发放的贷款承担风险。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承办银行负责按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审批、发放、回收,并对所发放的贷款承担风险。

最高限额是多少?

组合贷款所购房产为期房(未办理产权证)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组合贷款用现房(已办理产权证)作抵押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70%。

管理中心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和规定优先审批公积金贷款额度,承办银行在不超过组合贷款最高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的贷款管理规定审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额度。

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组合贷款有什么条件?

组合贷款所购房产为期房(未办理产权证)的楼盘项目,应为管理中心和承办银行共同签约合作的项目。

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应分别按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组合贷款有哪些要注意?

组合贷款的房屋抵押权人为管理中心和承办银行。抵押人需将贷款抵押房屋的全部价值用于抵押。抵押权人的债权数额为组合贷款中管理中心及承办银行的贷款金额。

借款人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部结清后,凭管理中心和承办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

借款人违约需处分抵押物、追索保证人连带保证责任时,管理中心和承办银行届时按各自尚未结清的债权比例受偿。

组合贷款发生纠纷怎么办?

凡组合贷款,需按法律程序向借款人、保证人追偿债务时,管理中心与承办银行均可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组合贷款的诉讼费用等相关费用,按管理中心和承办银行双方的债权比例各自承担。

组合贷款发生严重逾期,因管理中心或者承办银行原因未及时提起法律诉讼、或者致使追偿债务超过诉讼时效,由此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

组合贷款对借款人家庭视同一笔贷款记录。管理中心和承办银行应在各自的贷款管理系统中作好标识。

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可按规定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冲抵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清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作者: 赵牧 )

编辑: 赵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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