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18号)晚20时许,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广水大队民警,正在麻竹高速公路广水收费站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一台丰田皇冠轿车远远的驶入高速公路收费站,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酒驾检测。驾驶人十分从容,淡定的开始吹气,酒精测试仪却瞬间闪烁报警“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询问驾驶人“是不是喝了酒?”驾驶人一脸的无辜,“就中午喝了一点,晚上绝对一点没喝!”坐在副驾驶上的女乘客也马上解释,“他就中午喝了一点酒,已经有8个多小时了,晚上滴酒未沾,怎么可能是酒驾?”面对质疑,民警又拿出酒精测试仪再次进行检测,并且连查三次,酒精测试仪三次都提示孙某呼吸中气体酒精含量在29mg/100ml左右,已经远远超过20mg/100ml的酒驾认定临界值。铁证面前,孙某无奈接受酒驾事实。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了解,原来,孙某一行三人,是专程从鄂州市赶来随州广水市洽淡业务。孙某本想着中午谈完业务、吃完中饭就赶回鄂州。但是广水这边的朋友十分热情,强调“孙某一行难得来一次,一定要喝点酒,中午好好喝一下,下午洽谈业务,晚上开车不喝酒,保证没有事!”孙某一想,朋友这么热情,提议也很“合理”,便答应下来。中午搞了一点白酒,晚上坚持滴酒未沾,而且等到晚上8点多钟,酒醒得差不多了,才开车返程,没想到还是被查到酒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孙某给予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并且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