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起医保实施重大调整:城乡居民待遇无差别

8月31日,武汉市人社局召开发布会,9月1日起,武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全统筹,城镇居民跟农村居民待遇无差别,将实现统一。

据悉,此次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特点主要有三个“无差别”:本市居民和市外居民无差别,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市外无差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无差别。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行全市统一后,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将整体提高,其中城镇居民提高待遇6项,农村居民19项。在医保目录方面,城镇居民纳入医保报销的药品增加了72种,农村居民增加了1600种。另外,农村居民逐级转诊限制取消,可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按照新规,新生儿的父母只要任意一方参加了武汉市基本医保,孩子都可以免缴出生当年医保费。今年内出生的新生儿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2018年,武汉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9月1日至12月31日开始缴费。

编辑: 钱思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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