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后才知妻子有艾滋病 男子怒告婚检机构

编者按:小两口办理结婚登记前,共同在当地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进行婚前检查,各项检查均显示不存在不宜结婚的健康状况。婚后不久,男方发现妻子竟早就患有艾滋病,怒将婚检机构告上了法庭。

近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对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判决驳回原告小鑫要求被告如皋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2014年冬天,一个偶然的机会,24岁的小鑫认识了与他同龄的小颖。每次和小颖接触,小鑫都感觉很舒服,半年后两人就有了结婚的打算。2015年7月底,两人一起到如皋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了婚前检查,各项检查均显示不存在不宜结婚的健康状况,便满心欢喜地领了结婚证。

2016年元旦期间,小鑫按照农村习俗向小颖交付了彩礼、首饰、“攥手钱”、“叫钱”等等,并办了一场隆重的婚礼。两个多月后,小颖剖腹产生下女儿,小鑫沉浸在初为人父的喜悦中。然而小鑫无意中发现小颖的手术记录,却令他瞠目结舌。

原来,小颖术前术后诊断内容中均记载她为HIV感染,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艾滋病。在小鑫的追问下,小颖无奈地道出了她隐藏多年的秘密:在婚前她早已得知自己患病,并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过备案,她还曾因此做过中期妊娠引产手术。突如其来的噩耗,给了小鑫当头一棒,他对自己的婚姻彻底失去了信心。在女儿刚满四个月的时候,小鑫选择与小颖协议离婚。

经历了这场失败的婚姻,小鑫想起自己为结婚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更是万念俱灰。如果早知道小颖患病的事实,他是不会与之结婚生子的,想到这里,小鑫又翻出那份显示HIV/2抗体呈阴性的婚检报告单。小鑫认为,艾滋病属于医学上认定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检机构未能检查出小颖是HIV感染者存在过错,侵犯了自己对配偶身体是否健康的知情权,影响了自己决定是否缔结婚姻的自主权,造成自己与小颖结婚并花费巨额礼金的损失。

编辑: 闫永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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